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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油专委会在京召开免征消费税政策延续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8-03-26 来源: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油专业委员会 作者: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油专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2842

2018年3月23日,为了争取免征消费税政策的延续,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油专委会组织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争取免征消费税政策延续研讨会”,在北京万寿宾馆召开。本次会议特别邀请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保部固管中心的相关领导莅临会议并指导工作,来自再生油行业的70多名企业代表和行业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再生油专委会秘书长刘雁冰主持。首先,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高延莉副会长讲话。高会长肯定了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取得的成就,希望国家管理部门给与更多的优惠政策,以支持行业的更好更快发展!


财政部税政司陈颖涛处长在会上讲了我国现行消费税政策实施状况,指出免征消费税政策要从国家宏观的角度考虑,希望通过这次会议深入倾听企业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货劳司龚军处长谈到,免征消费税政策施行5年来,税收部门对废油再生行业有了一定的认识。目前,税收改革任务非常重,免征消费税政策延续首先要抓紧时间进行调研,调研行业真实情况,企业要给予大力支持;龚处针对企业反映目前免税政策不好执行的情况,要求企业反映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境,便于政府更好的执行。龚处还特别指出企业不能利用优惠政策做不合法的事,另外优惠政策也不能制约行业发展。先进的工艺技术要给予鼓励,并且要与国家其他产业部门的政策配套。比如如果产生二次污染就不应该受优惠政策的支持;再比如白土精制工艺是否鼓励,限制或禁止?因为技术的先进性是行业重要优惠指标,落后技术不能给优惠政策。优惠政策的延续还要听取其他主管部门的意见,例如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等。

环保部固管中心郑洋主任在会上强调,近两年来环保部门更加关注废矿物油再生利用企业。在给不给、该不该给优惠政策的问题上,郑主任提供了大量数据。并根据行业产生源比较分撒,涉及行业比较多,大的工矿企业可以通过联单,社会源回收造成成本增加诸多特点,希望通过提高门槛来提升行业水平,同时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还要加大环保监管降低合法企业生产成本;建议免税政策文件添加污染防治技术和达标排放等门槛,反过来通过免税来正面来引领行业发展,郑主任最后要求企业配合财税部门进行充分调研。


行业专家在会上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专家们认为免征消费税对行业促进非常大,因为废油如果处理不当,会对水、土壤、大气产生严重污染,落后的技术工艺,投资少,但同样对社会危害大;行业的健康发展对废矿物油无害化处理有益。而废油再生达到无污染、无排放的投入是巨大的,没有免税政策,企业很难生存,60%以上废油将流入在非法企业。所以免税政策,是对行业的最大支持。

财政部陈处针对废油处理成本高的问题,还现场听取了企业的回报,并进行了交流。国家税务总局龚处长还指出:国家产业政策的配套,培育放到第一位。所以优惠政策的给与要考虑是长期还是短期,长期是给一个敢持续投入的预期,或者类似国外先进国家废油再生的政策必须长期给,否则企业无法生存。





参会企业代表也畅所欲言,积极反映行业状况,特别是废油再生与原油炼制区别、行业的特殊性、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投资成本和进项票等方面向财税部门领导做了汇报。参会代表在会上一直认为,如果免税政策不能延续,合法企业经营成本将极大提高,甚至无法生存下去,最终导致废油回收率和利用率双双下跌,环境污染不可控制,行业发展将出现倒退,使得刚刚兴起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和环境受到影响。

     通过本次会议,国家财税部门对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现状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对于行业的发展给与了肯定,为下一步的免征消费税政策的顺利延续打下基础;废油再生企业在积极争取免征消费税政策的同时,仍然要不断提高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升级改造,共同为“绿水青山”作出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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