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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国再生油行业理事会

发布日期:2016-01-26 来源:官方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2494

20141218-20日,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油专业委员会主办,河北金谷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承办的“第六届再生油专委会理事会”在河北辛集皮都国际酒店召开。来自全国各地从事再生基础油综合利用相关行业的四十多名理事及企业家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转移联单制度和消费税减免情况、新环保法带来的影响、行业规范条件的制订、行业技术标准研究方案四个主题展开。

18日下午,理事会正式召开之前,环保部领导、协会领导组织部分企业代表召开了座谈会,对跨省办理转移联单时间过长的问题、产废单位监管问题、散户废油收集的合法性问题、废油转运参照标准问题进行了讨论。

19日,理事会正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再生油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雁冰主持,会议承办单位河北金谷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赵超群致欢迎辞,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高延莉,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孙绍锋主任、污染防治司程林做出重要讲话并就企业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首先,河北金谷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赵超群致欢迎辞,并介绍了本企业的发展历程,特别针对转移联单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接着,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高延莉致开幕词。高副会长进行了热情洋溢的讲话,首先感谢了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对本行业的支持,进而肯定了近年来再生基础油行业的发展,同时也希望与会代表抓紧表达机会,多提解决方案。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孙绍锋主任介绍了政府管理动态:正在论证将个体收油人视为社会源进行管理的可能性;论证废油利用企业办理许可证是否必要;联合协会全国范围内摸底产废大户的情况;组建新技术的第三方认证推广体系;企业应注重自身软硬件的升级,避免恶性竞争;考虑组建本行业电商平台。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程林在讲话中指出政府对危废行业精细化管理的新思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计划2017年报全国人大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危险废物名录》正在修订中。同时,对专委会提交的“关于废矿物油行业转移联单制度和消费税减免情况的报告”的内容进行了逐条解答,政府正在进行电子联单制度的试点,考虑在现有的法律规章框架内尽量解决行业的问题。

讨论中,与会企业集中反映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思路。

一、  跨省办理转移联单时间过长的问题

简化手续:建议能否取消两省之间的回函;建议能否审批权由省级环保部门下放到县或市一级。

提升效率:加快推进电子联单改革;建议缩短审批周期。

二、  散户废油收集的合法性问题

企业面对散户的油,收则违法,不收则无法经营。建议将散户视为社会源,使其具备合法的身份,这样有资质的企业收油后只要报备就可补办联单,并享受相应优惠。

三、  废油转运参照标准问题

建议闪点65以上的参照普通汽柴油运输的管理办法实施。

    会议还就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进行了最后一次集体讨论,参会代表从法律角度提出了新的见解,并且明确了许多细节问题。

总后勤部油料研究所赵巍博士探讨了《再生油行业技术标准制订方案》。北京化工大学杨村教授介绍了北化大废润滑油分子蒸馏技术;抚顺新瑞催化剂有限公司陈小斌介绍了其公司加氢再生技术。

20日上午,参会代表奔赴辛集市天宫营工业开发区,对金谷公司进行了考察,并进行了技术交流。

此次会议圆满召开,取得了既定的效果。行业同仁交流了技术,分享了经验,提出了方案。专委会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发挥其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帮助政府规范相关行业,同时帮助企业争取应得的优惠政策。会后协会将就行业最为关心的问题进行总结,并且形成文字上报。同时,希望广大会员单位能积极参与工作,共同努力,提升行业形象,摘掉行业混乱落后的帽子,为中国的绿色环保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油专业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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