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
争取免征消费税政策延续研讨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随着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免征消费政策即将于2018年8月31日到期,免税政策的继续延续目前成为广大企业关注的迫切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3年下发的《关于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3〕105号文),极大推动了行业的规范发展,提升了废油回收利用率,促进了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及环保水平;同时也激发了行业技术进步,促进了行业创新发展;由此得到的快速发展,也相应的受到了各部委相关部门广泛认同,激发了更多优惠政策出台。所以免税政策的丝毫变动都将对废油再生行业的生存、发展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了让免税政策顺利延续,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油专业委员会决定于2018年3月23日在北京举办“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争取免征消费税政策延续的研讨会”,旨在希望依靠行业的凝聚力,在企业及协会的共同努力下,群策群力,通过与财税部门的对话,积极真实反映行业情况,争取免税政策延续下去,继续促进废油再生利用的绿色发展,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一、会议内容:
1、重点讨论免征消费税政策的延续;
2、讨论恢复增值税即征即退100%;
3、再生基础油产品标准制定工作进展;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08)审查指南编制”工作进展;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3月23日 (22日全天报到)
地点:北京万寿宾馆A座万寿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2号
电话:010-68132266
三、参会单位:
从事废矿物油再生润滑油基础油、柴油、燃料油等再生油品企业。
四、收费标准:2800元/人
(包括餐饮、会务、资料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会议费用付款方式:
户 名:再生联合(北京)循环经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405 0901 0300 0010 667
六、会务组联系人:
王 伟:13810213533
电 话:010-68539460 传 真:010-68538185
电子邮箱:zslh-cn@163.com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油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