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在这即将职辞旧迎新的时刻,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油专委会主办的“2015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交流与合作年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从事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的企业代表一百多人聚在一起,总结经验,交流成果,共同商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面临的问题和发展方向,并积极为行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会议开始由协会高会长致辞,指出我国新形势下物资再生利用形势和要求,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作为一个新兴产业面临的问题,同时肯定了这些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取得的成就,并希望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在“十三五”期间有一个更快更好的发展。
工信部节能司李洪良处长做了讲话,指出12月22日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是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正式文件已打印,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并感谢发改委、环保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本规范的制定,是为了应对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形势的发展和需要。李处在会上对即将施行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进行通报:
一、在新的经济形势下,“规范”主要加强引导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的发展,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发挥政府作用,引导产业政策的实施,最终逐步实现行业的规范发展;
二、“规范”明确了产业定位,为行业的有效管理提供依据和参考,支持鼓励行业发展;
三、“规范”主要目的还是为提高综合利用产品质量水平、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推动技术创新;
四、“规范”同时是为了扶持骨干企业,并根据“国家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的推动,促进重点骨干企业的形成,明确政府的支持方向,与后续其他优惠政策相结合;
五、“规范”将按推进绿色发展的要求,应对目前面临的环境问题,资源综合利用作为新兴的产业,首先应达到并符合环保要求,促进《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方案》的发布实施。
环保部固废中心孙绍锋主任也做了重要讲话,指出危险废物管理遇到的问题:比如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与企业守法意识不匹配、利用处置设施布局与产生特征不匹配、危险废物管理体系与现阶段国情不匹配,以及执法监管任务与能力建设不匹配等。那如何是有效管理,孙主任提出四点建议:
一、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将现有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二、提高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保障能力;
三、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执法的能力建设;
四、完善现有管理体系,提高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
发改委岳高处长在会长也作了讲话:指出发改委一直在关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的发展,并将继续积极听取企业的诉求,通过经济产业政策来刺激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产业的升级,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引导行业发展。
上午,刘雁冰秘书长作2015年再生油专委会工作总结:2015年在大的经济形势影响下,企业和专委会的工作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但是专委会依然尽心竭力的协助企业落实“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财税[2013]105号文件)政策及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协助工信部完成了《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制定;推动制定《废润滑油再生润滑油基础油标准》的工作;同时组织行业会议和考察调研,讨论行业面临的问题并进行技术交流。
在即将到来的2016年,刘秘书长指出再生油专委会将积极推动如下工作:
一、加强专委会、主管部门及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争取尽快
实施电子联单改革,最终解决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遇到的困难,尽快解决散户收油的问题;
二、随着《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即将出台,再生油专委会将积极配合协助工信部门,促进政策的有效实施;
三、《废润滑油再生润滑油基础油标准》的制定工作已正式展开,专委会将努力协调各参与单位,加快制定进度。争取及早制定出适合废润滑油再生润滑油基础油的检验标准及质量标准;
四、将与环保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合作,探讨废矿物油行业相关管理体系培训;
五、继续争取再生柴油、燃料油免征消费税政策;
六、配合协会开展“全国物资再生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工作”。
上午,部分再生柴油企业代表汇报了关于废矿物油再生柴油、燃料油2015年的行业状况:行业整体形势严峻,生存发展前景堪忧。并特别呼吁落实财税【2013】105号文件,真正为企业减负,使企业能够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不断加大环保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和技术的研发投入,具备更强的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另外解放军后勤部油料研究所赵巍博士也分析了目前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发展的现状,同时指出废矿物油再生产品质量标准的出台势在必行。上午的会议还邀请到物流供应链及金融的资深专家,针对废矿物油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及入围标准进行了交流与讲解,希望能为废油再生企业的融资发展提供帮助。
下午,参会的企业代表就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如何有序健康发展进行广泛的交流。
通过一天的会议,各位参会代表畅所欲言,为行业发展献计献策,为过去的2015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产业状况做出一个满意的总结,同时为促进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的良性发展,通过再生油专委会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最终希望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关注和有力支持;鼓励企业在设备和工艺水平上升级改造,一方面加大对非法企业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能切实加大对于合法企业的税收优惠,为新的发展阶段营造一个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从而为国家的环保事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